睿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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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
營利事業列報佣金支出須提示仲介勞務事實證明文件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4月02日轉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佣金支出係營利事業對經紀人、代理人或代銷商因介紹或代理銷售該事業之產品或服務,而由該事業支付之報酬。而有無支付佣金之必要,應以該經紀人、代理人或代銷商有無實際提供仲介勞務為判斷標準,若無實際提供仲介勞務,雖形式上具備有合約書及付款證明,亦難認該項支出為經營本業所必需之必要或合理費用。
機關團體辦理結算申報常見錯誤態樣解析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4月01日轉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所稱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下稱機關團體),除經財政部函釋規定得免辦理結算申報者外,應依所得稅法第71條之1第3項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並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下稱免稅標準)及相關法令規定徵免所得稅。
公司申報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第10條之1或第10條之2投資抵減,應於規定期限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31日轉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依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第10條之1或第10條之2規定,投資於「研究發展支出」、「自行使用之全新智慧機械、導入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之相關全新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購置自行使用先進製程之全新機器或設備」,須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方得就符合支出金額依規定抵減當年度或自當年度起3年內之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營業人經核准註銷登記後,如仍須繼續營業,應依規定再申請稅籍登記,始得營業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28日轉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經核准註銷登記後,如仍須繼續營業,應於開始營業前,依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
提醒營利事業依移轉訂價揭露規定填寫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B2頁至B6頁,並備妥移轉訂價報告及相關文據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27日轉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於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有從事受控交易,且符合財政部96年1月9日台財稅字第09604503530號令揭露規定者(詳附圖1),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以下簡稱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21條規定填報申報書第B2至B5頁之關係人結構圖、關係人明細表、關係人交易彙總表、關係人交易明細表,並按同準則第22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備妥移轉訂價報告或其他足資證明其訂價結果符合常規交易結果之替代文據。
營利事業實質投資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26日轉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促進營利事業以盈餘進行實質投資,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自辦理107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起,因經營本業或附屬業務所需,於當年度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3年內,以該盈餘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實際支出金額之合計數達新臺幣(下同)100萬元者,該投資金額得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清明連假4日,沒有延長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稅款繳納期限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25日轉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14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於代扣稅款之日起算10日內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時,所扣稅款繳納期間延長5日。
營利事業出售持有未滿3年之股票交易所得全額計入基本所得額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24日轉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鼓勵營利事業長期持有股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於102年度以後出售其持有滿3年以上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之股票者,於計算其當年度證券交易所得時,得減除其當年度出售該持有滿3年以上股票交易損失,餘額為正數時,以餘額半數計入當年度證券交易所得。
113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修正重點說明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21日轉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3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業經財政部備查,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下(詳附表):
事業、機關、團體、學校舉辦摸彩活動,中獎獎金及摸彩品,扣繳申報 報你知!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20日轉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事業、機關、團體、學校等扣繳單位舉辦尾牙、校慶各式活動,其中萬眾矚目之摸彩環節,凡舉辦地點在中華民國境內,所給予之機會中獎獎金或實物獎品(如電視、手機、掃地機器人等獎品及禮券),皆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規定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扣繳義務人應依同法第88條規定,於給付時按規定之扣繳率扣取稅款,並申報扣免繳憑單,說明如下:
營業人銷售貨物,於發(交)貨前有預收貨款,應就預收部分開立統一發票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19日轉載:營業人銷售貨物,如於發(交)貨前已向買受人預先收取部分貨款,即應依規定開立預收金額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並報繳營業稅。
非專門從事研發工作全職人員之薪資支出不得列為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之範圍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18日轉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司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欲依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規定,申請適用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應特別留意非專門從事研究發展工作全職人員之薪資支出,不得列為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之範圍。
營利事業商業訴訟未經判決確定,其損失不得列報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14日轉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列報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所發生之成本及費用,除屬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以下簡稱查核準則)第63條特別規定者外,必須已實現方得列報。營業事業因經營業務發生紛爭,於進行商業訴訟過程中所估計之賠償或損失,於判決確定前,屬未實現費用或損失,尚不得認列,應俟法院判決確定後依同準則第64條規定,以過期費用或損失列報。
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自114年4月28日起可線上查詢113年度所得資料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13日轉載: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為加強報稅服務,自今(114)年4月28日起至6月2日止,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及其委託代理人,可利用電子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查詢113年度所得資料。
營業人規劃暫停營業,除依規定申報核備外,記得辦理當期營業稅申報,以免受罰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12日轉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暫停營業,應依規定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核備及辦理營業稅申報事宜。
營利事業給付派赴國外服務員工勞務報酬,是否需辦理扣繳申報?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11日轉載:營利事業派員至國外出差提供技術服務,取得之勞務報酬,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須課徵所得稅。
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相關書表及修訂重點已放置網站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10日轉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相關書表業經財政部核定,置於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ntbt.gov.tw /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結算申報專區),並提供修訂重點,歡迎下載參考。
請注意!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跨國企業集團成員揭露資料(B6頁)格式已頒定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07日轉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21條規定,營利事業屬跨國企業集團成員者,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同準則第21條之1及第22條之1規定,填報跨國企業集團成員揭露資料(申報書第B6頁)。
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經買賣雙方合意由賣方依限據實傳輸存證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06日轉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14年1月1日起,電子發票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下稱電子發票退折單),經買賣雙方合意,應由賣方依限據實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稱平台)存證。
營利事業購置固定資產,應依其資產種類,按不短於「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年數提列折舊
新竹會計師事務所(睿杰)-114年03月05日轉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購置折舊性固定資產,於提列折舊時,其耐用年數之認定,除經政府獎勵特予縮短者外,應依其資產種類,按不短於「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提列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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